浏览次数:10 驻外会计 | |||
行业 | 财务/审计/统计 | 职位 | 会计/会计师 |
招聘部门 | 会计 | 招聘人数 | 1人 |
工作地区 | 山东德州市德城区 | 工作性质 | 不限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婚姻要求 | 不限 |
学历要求 | 大专 | 工作经验 | 不限 |
年龄要求 | 18岁以上 | 待遇水平 | 面议 |
更新日期 | 2013-10-07 | 有效期至 | 长期有效 |
职位描述 | |||
岗位职责:一、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二、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严格票据管理,保管空白财政票据和一枚银行印鉴章。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七、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会计稽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八、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九、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任职资格: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作时间:早八晚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