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紧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并公布了汽油降价后成都地区汽油零售中准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等标准。据了解,此次降价调整后,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壳牌以及部分社会加油站都是按照最高零售价标准销售成品油的,即在没有相关调价文件下达之前,成都地区成品油零售价不再有上涨空间。
《通知》称,国家有关部门结合近期国际油价变化情况,决定从本月14日零时起将汽油零售中准价每吨下调220元汽油零售中准价调整后,石油、石化集团可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8%的幅度内自主制定零售价格。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批发价实行差价管理,我省执行的批零差率为4.5%。各地加油站在公布汽、柴油零售价格时,必须将汽、柴油价格与清净剂分别标示,不得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汽、柴油价格中。同时,各地物价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加油站通报信息敦促降价,并加强对市场油价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行为要严肃查处。此外,各地还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当地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保持社会稳定。
记者昨日在城区各加油站调查发现,各加油站的汽油实际销售价格已经达到政府指导价中的最高上限价格,只有部分加油站的90号、93号汽油要比最高上限价每升低几分钱。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加油站执行最高上限价后,成品油零售不再有涨价空间,即在国家下达相关涨价通知之前,各加油站不能再调高汽油零售价。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成都地区的柴油零售价也达到了规定的最高上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