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狱之灾和巨额赔偿的压力
施瓦茨不只是一位著名的计算机活跃分子和编程天才,而且是一个大名鼎鼎的黑客。对于施瓦茨的死亡,不少网民在表达悲痛和震惊之时,也感到惋惜,而且还对其所作所为相当纠结。有人指出,很难界定他是对是错,但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让人惋惜。
施瓦茨显然是一位提倡在互联网上自由共享知识和信息的计算机专业人员,他极力反对美国致力于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和《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两个法案。出于在网络上公平和自由地获得知识与信息的观念,施瓦茨以其高级黑客的超级技术盗窃了麻省理工学院(MIT)和
2011年7月19日,施瓦茨因数字盗窃被捕。在支付10万美元保释金后,施瓦茨被保释。
施瓦茨于2010年9月购买了一台电脑后,在MIT网络中注册了一个用户名ghost,开始进行数字盗窃。后来,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施瓦茨随后改变了IP地址,绕过MIT和
美国联邦政府起诉施瓦茨时,将其罪名由开始的4项提高至13项,于是施瓦茨面临最高400万美元罚款及50年以上的牢狱生涯。但是,2012年9月24日,施瓦茨在出席法庭听证会时拒绝认罪。施瓦茨的母亲则在他自杀后的第二天(2013年1月12日)早上在《黑客新闻》中透露,“艾伦对自己的案件和即将接受的审判感到非常忧郁,但我们却不知道他正经历着如此巨大的痛苦。”
或许,这正是导致施瓦茨自杀的重要原因。
黑客、公众与网络知识产权
无论对于黑客有何种定义,但可以有一种基本的认定,即基于特定目的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对他人信息进行下载(盗窃)、删改和破坏的人。黑客的动机有很多种,其中,就有出于自由和公正而下载信息以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目的,施瓦茨作为计算机高手和高级黑客的一部分行为动机可能正是如此。
但是,在网络时代,人们既担心知识和信息的泄漏,更担心政府、军队、银行、安全系统等要害部门的机密信息的泄漏,这将对所有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美国在“9·11”事件之后,国会迅速通过了“反恐怖法案”,其中就包括“网络恐怖主义阻止和防范”内容,“任何人在一年之内入侵他人电脑并且造成损失,累计金额达到5000美元的,将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播的一般的知识和信息,在现有法律框架和文化下,大部分人也认同需要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并公开发明创造的成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知识传播与科技进步。相应地,在网络时代,网络知识产权也应当获得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但是,网络信息资源的特征也决定了网络知识产权具有与传统知识产权完全不同的特点,如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而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则是公开、公共的信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而网络知识产权则是无国界的。
2011年美国政府又草拟了更全面的SOPA和PIPA提交国会审议,但是引发了全球声势浩大的抗议。
网络自由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施瓦茨之死可以说是对SOPA和PIPA的反抗,而且一些美国人认为,是美国司法部及其引用的过时的残忍的《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杀死了计算机天才施瓦茨,因此人们希望施瓦茨之死可以促成一部“艾伦(Aaron)法案”,废止严苛的计算机犯罪法,以保护人们在网络上自由获取信息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为什么包括施瓦茨和许多著名网站,如维基百科等网站在内的计算机专业人员、网络机构和公众要反对保护知识产权的SOPA和PIPA呢?维基百科给出了一些理由。维基百科称,SOPA和PIPA的法律条文并不是为了有效阻止人们侵犯版权这一主要目标,而已经变相成为一种严重妨碍互联网开放和自由的恶法。这将会增加网站所有者的负担,因为警方可以因为一项侵权的信息而依法对所有网站封禁,这已经是一种不必要的遏止作为。
这就会有两种结果。那些小型网站会没有足够的资源来为自己辩护,而大型媒体出于竞争的目的故意在版权信息并未遭到侵犯的情况下提出诉讼。如果很多网站尤其是国外网站纷纷被列为网站黑名单,这些网站将不会出现在各大搜寻引擎的结果之中。这样,SOPA和PIPA就会建立一个充满限制与控制的狭隘框架。
但是,这并不代表维基百科和其使用者们愿意看到有人践踏人们的网络自由,而SOPA和PIPA的规定可能侵害人们自由地从网络获取知识和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例如,SOPA和PIPA的法律条文不能区分著作权保护与言论自由表达的细微差别,一旦疑似侵权的网站只能被迫默默关闭,一旦有部分内容重叠便认为是侵权,这就会让人们失去追求保护言论自由的价值观念,而且人们将会失去所有能够代表我们这一代的一切。
互联网绝不能为了适应过度简单的解决方案,以及为了取悦那些花费高额金钱来推动这一控制法案的版权持有人,最终变成一个忽视人们得以自由表达权益的世界。不过,维基百科认为,《数字千年版权法》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既保护知识产权,又有自由表达意见和分享知识和信息的法案,也就是能在不践踏自由表达的前提之下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进而依法对那些已确实侵犯版权的文章和作者进行处理。但是SOPA和PIPA的出现并不代表这些价值观,所以维基百科反对SOPA和PIPA。
施瓦茨的独特意义
施瓦茨以盗窃学术论文的行动来反对SOPA和PIPA还有其自身的独特原因。在施瓦茨看来,自己未经他人允许下载论文等各种信息首先不是为了自己享用和获利,而是为了许许多多迫切需要和使用这些知识和信息的公众,其次是为了避免或打破政府、大学和学术机构、出版商、企业等机构垄断和独享公共信息,其中有些公共信息本来就属于每个公民。
例如,对于法院的判案信息和各种有关的文档,如法庭记录,不仅当事者(原告、被告和双方代理人)应当可以免费获取,就连一般公众也可以免费获取。对于当事人来说,获取这些资料是为了应诉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是获取和学习法律知识并领略法的精神,也判断和了解公平和正义是否体现在每个案件中。
现在,尽管每个美国人可以查询美国联邦法庭记录系统,以获取这方面的信息,但是每次查询都要付费。这些信息即便对当事人也要每次收费,而非一次性地付费。这就使得包括施瓦茨在内的网络自由者想出各种方法来应对。施瓦茨和一些计算机活跃分子建立了一个网上的开放数据库,称为RECAP。这个数据库的聪明之处在于,它允许用户将自己付费获取的任何判案记录放入这个数据库中以自由和公共方式存储,因此可以让更多的人不用付费就能获得这些资料。
为此,施瓦茨只付了一小笔钱,就获取了美国各地法院的法庭记录和判案结果的海量数据,然后把它们放到RECAP公共数据库,让所有公众免费共享和使用。此举也让施瓦茨受到美国联邦政府的憎恨,这显然是破除了法院对判案资源的垄断。但是,在计算机活跃分子和一些公众看来,此举是施瓦茨们反对网络知识和信息垄断的一项重大胜利,但政府失去了垄断资源后恼羞成怒,开始诽谤施瓦茨,同时FBI也介入调查,想要惩处他。在那段时间,施瓦茨可能会因这一网络自由的行为付出不小的代价,但是,由于施瓦茨并无什么明显的违法漏洞,因而政府未能对他有任何惩处。
施瓦茨的行为和死亡提出了一个特别的问题,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和公众在网络上自由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边界该如何界定。这不仅是美国,也是全球各国都需要在网络时代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