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与制度建设滞后。二是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合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与义务,而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三是缺乏一套严谨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必须重视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不仅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全员合同管理意识,而且要加强合同档案、专用章和专人负责管理以及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有效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取得最大效益。为此,要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注重相互学习并坚持参加合同业务培训、法律事务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法》和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提升相关人员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对每份合同的实际草拟、签订、修改,以例施教,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从法律角度对合同管理的风险点进行严格审查和控制。包括对格式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要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资信调查、谈判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加强合同管理档案和合同专用章管理。实行合同业务库和专人管理合同档案制度,合同档案应由公司设专人管理,并建立起严格的审核、登记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效合同及其他文书都必须备案或登记。
抓好履约检查环节与违约纠纷处理。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了解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并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公司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与行径之路,是目前公司法律管理制度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而且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的洽谈、签订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生效履约期间出现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的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