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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督查格局 提高行政执行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9  浏览次数:142
核心提示: 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行政执行力,桃江县委、县政府进行了积极稳妥有效的探索。今年初,桃江县委研究决定成立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督查局,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湖南省成立的第一家县级督查局。我们坚持以督查为主线,以问责为手段,以考核为轴心,以促进工作落实为目的,全力贯彻县委决策,维护政府权威,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探索性经验。
   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行政执行力,桃江县委、县政府进行了积极稳妥有效的探索。今年初,桃江县委研究决定成立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督查局,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湖南省成立的第一家县级督查局。我们坚持以督查为主线,以问责为手段,以考核为轴心,以促进工作落实为目的,全力贯彻县委决策,维护政府权威,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探索性经验。

  一、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督查权威

  在县一级,能行使督查权的机构很多,除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实为内设正股级机构),还有县优办、县问责办、县绩效考核办等,力量分散,有的还是低级别的督查高级别的,难以形成合力,保障权威,落到实处,效果欠佳。桃江县委、县政府十分清楚地看到了过去督查工作的弊端,乘中央大部委改革东风,下定决心,革新开拓,从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入手,构筑了大督查格局,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行力。

  1、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今年2月,经过反复研究,桃江县委、县政府优化整合了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办、县有错无为问责办、县绩效考核办五个单位成立了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因省、市未成立相关机构,对上级保留县委督查室等5块牌子,便于工作联系与衔接)。并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县委办主任任正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县督查局的工作直接对县委、县政府负责,这样督查权力相对集中了,督查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也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2、拓展职能,提升权威。随着机构的创设,县督查局督查工作职责、职能也有所拓展,使督促与检查、督办与问责、检查与考核、考核与用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链条。在职责方面,县督查局不仅拥有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职责,而且还增加了三项职责:一是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的职责;二是对全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的职责;三是对全县科局级领导班子和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核的职责。在权力配置方面,原有的督查机构只是一个“秘书”性质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了解情况、反映情况,“督”无权威,“查”无手段,“考”无依据,督查与否没有实际效果。督查局的成立,正积极改变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授予了督查局新的权力,增加了问责权和绩效考核权。同时,明确督查局长可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督查权威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加强建设,提升素质。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县委明确县督查局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分别受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委托主管督查局的工作,纪委书记联系督查局的工作,指导和管理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工作。督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县财政确保督查工作经费运转。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督查工作的目的、职责和权力。县督查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并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问责工作程序、督查工作程序、领导批示件督办程序等。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县委明确县督查局为正科级机构,内设督查室、考核室、办公室三个室。配备了11名政治和业务素质高、德才兼备、取于坚持原则、事事能起表率作用的工作人员,其中,县委任命了3名班子成员和1名副科级督查员,在全县公务员中考选了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了县督查局。
 
     二、创新工作内容,努力增强督查实效

  之所以成立督查局,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既要准确及时、集中精干力量搞督查,又要创新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到位,切实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围绕领导的决策和批示开展督查。一是围绕领导的决策开展督查。县督查局成立以来,围绕领导的决策,先后就《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落实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城秩序整顿、规范收费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粮食生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决策开展督查。每次督查都及时形成督查文稿,以《桃江督查(通报)》形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通过督查,促进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部分督查建议还被县委、县政府采纳,进入了决策圈。如在粮食生产督查时,发现部分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我们及时提出了对种粮农户进行奖励和补助兑现;在惠农补贴政策上,坚持谁耕种谁受惠,不耕种不受惠;对稻田抛荒的坚决按政策处理到位等督查建议,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决策中予以采纳。这样,既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又促进了全县粮食生产的发展。通过高位督查,今年的粮食生产形势是近五年来最好的一年,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二是围绕领导的批示开展督查。对上级领导和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件归口督查局办理,我们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办理程序,严把质量关和时效关,实行定期督办,确保了主要领导的批示全面准确及时落实。4个月来,我们共办理领导批示件41件,其中市委马勇书记批示件3件,均及时办结,并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向领导反馈,办结率100%,无一出现纰漏,基本做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2、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督查。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督查,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今年新开发的核电站建设、弘基矿业恢复施工建设、城镇秩序整顿、违章建筑拆除、环保和民生等工作督查,均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县城黑壳潭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部分农民完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政策未出台之前,根据我们的建议,县政府减免了失地农民建房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上百万元,失地农民得到了真正实惠。针对部分零就业家庭问题,我们从关注民生角度出发,认真进行了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了40名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我们明查暗访多次对我县涉钒、涉纸、涉锑企业进行督查,防止关停企业非法生产和非法排污,形成了桃江县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3、围绕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开展督查。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是督查局的一项新职能。我们对破坏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的人和事重点进行了督查,设立了专门的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30多批,达130多人次,共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15件,已全部进行了协调处理。如对大栗港镇“牛首”公路擅自设卡收费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责令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了整改,限时拆除了关卡,停止收费,恢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针对万基房地产开发遇到的施工环境不优等问题,我局专门派了一名副局长坐镇现场,开展督查与协调,扭转了混乱局面,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三、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督查作用

  工作督查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是工作落实到位,为了舞起督查与考核这条“龙”,我们紧紧抓住“四个结合”,做到督有目标、查有手段、考有依据,使工作实而又实。

  1、督查与调研相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讲,督查工作也是调查研究的一个过程,因而在督查工作的同时,我们把调查研究也放到了重要位置,在调查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落实。今年来,我们在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向主要领导反馈,均得到了县里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今年4月,我们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了问题及根源,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县委书记和县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按照督查局的建议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县中小学校食品的安全。针对桃花江小学的教学楼危房改造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形成了可行性方案,受到了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充分肯定,立即批示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牵头、组织县教育局、桃花江镇等单位在暑假期间对桃花江小学的教学楼进行危房改造。目前,危房改造工作已启动,预计下期开学前能交付使用。

  2、督查与问责相结合。在督查中,发现了不少工作不落实的人和事,为了推进工作落实,我们及时提出督查要求,对不落实督查工作要求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今年3月以来,我们多次对中兴纸业进行了督查,责令其停产整治,明确要求县环保局和桃花江镇等相关单位加强监管。5月31日晚,中兴纸业却擅自启动生产,非法排污,被我们暗访时逮了个正着。我们对此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县环保局全县通报批评,对县环保局、县电力局、桃花江镇等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的问责处理。

  3、督查与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相结合。今年来,我们把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督查工作来抓。多次到重点企业了解情况,召开企业代表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座谈会,对重点项目开展进度督查,对发现破坏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立即开展督查。如我们在部分企业了解到我县的工商局和质监局在执法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经济建设发展环境,我们立即对这两个局的工作开展了督查,要求这两个局就如何落实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开展执法理念大教育,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责令他们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4、督查与考核相结合。这是县委、县政府提高督查权威,树立政府形象的一柄利器。我们在广泛听取被考核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机制,把督查的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县委用人的重要依据。今年粮食生产、植树造林、水利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政令畅通等工作的督查结果就作为了上半年度的考核依据,对相关单位的考核分值进行了扣分。年终,县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再对干部实行奖惩和使用。2007年,全县共有40多名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一、二等的干部得到了提拔重用;39名三等干部被诫勉谈话;6名四等干部中有4人被免职,2人降职使用。督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使督查工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推进了工作落实,提高了行政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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