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贸区谈判折射出格局的变化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随着各国科技进步、金融创新和经济的市场化,制约资本、劳动力、商品和服务等跨国流动的壁垒大大削减,贸易形式发生巨大变化,多边贸易占据重要位置。但由于各方利益存在分歧,2001年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举步维艰、多次陷入僵局,导致传统的多边贸易逐渐减弱。全球贸易规则、传统WTO的多边机制正在“颠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加快了对现有多边机制的颠覆速度。在多边贸易谈判停滞不前的背景下,各成员国纷纷转向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尤其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美国和欧盟等发达经济体也更加重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目前,全球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协定有381个,这些协定形成了世界各国相互交织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但在新一轮自由贸易区协定发展中,发达国家处于优势地位,掀起了发展热潮。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欧日自贸区以及中欧自贸区等在积极酝酿,并逐渐取代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平台。这些举措实质上已折射出当今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化——一个以自由贸易协定(FTA)为主体的国际贸易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二、主要自贸区谈判对贸易格局的影响
在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亚太地区是各方利益争夺的焦点。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存在两条正在发展的路径,一是东盟等16国开展的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代表的“亚洲自贸区版图”;二是美国主导的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为代表的“美国自贸区版图”。在发展前景上,TPP、TTIP、RCEP以及中日韩自贸区等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经济规模巨大,其集聚了全球多个主要的经济体,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格局变动影响巨大。
(一)以TPP、TTIP为代表的“美国自贸区版图”
继上世纪90年代开启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以来,发达国家借助主导自由贸易区谈判而影响国际贸易关系及贸易规则的趋势凸显,美国主导了全球新一轮自由贸易协定的浪潮。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美国极力推进跨太平洋和大西洋两大自由贸易区谈判。奥巴马政府在第一届任期内,已宣布加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2011年11月10日,日本也正式决定加入TPP谈判,但我国没有被邀请参与。利用八国集团峰会的机会,美国总统奥巴马和欧盟领导人又宣布共同计划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7月8日,TTIP首轮谈判在华盛顿正式启动。其中,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将突破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模式,达成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务在内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议;TTIP谈判则将创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重点致力于解决市场准入和监管法规、非关税壁垒以及市场规则等三个关键性问题。
无论是TPP还是TTIP协定,其涵盖国家多、经济总量大,无疑会对全球贸易格局和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TTP将整合亚太的两大经济区域合作组织,发展成为涵盖APEC大多数成员在内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成为亚太地区的小型世界贸易组织,对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TTIP将成为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基础,进而影响到整个全球化规则的制定。
(二)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为代表的“亚洲自贸区版图”
当前,全球范围内各种高层次的自由贸易协定加速酝酿,除了以美国主导的TPP、TTIP协定外,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的合作程度也在逐渐加深。2012年11月柬埔寨东亚领导人峰会期间,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16个亚太国家领导人开启RCEP谈判。今年5月,在文莱进一步启动RCEP谈判进程,预计2015年底完成谈判。RCEP协定不仅包括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还涉及竞争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涵盖当今最有活力的几个经济体,将成为WTO外的最大自贸区。显而易见,RCEP协定的建立将对世界贸易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也备受关注。中日韩三国是东亚地区的经济支柱,也是全球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一旦建成,将成为继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区域组织,其GDP总量与实物贸易额将占全球约20%的比重。
三、我国积极应对贸易新格局的政策思路
由于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间经济增长趋势的分化,以及来自于欧美主导下世界贸易规则的调整,未来世界贸易格局重构的趋势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新的增长预期,须以更大勇气迎接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挑战。对此,我国可通过多种方式以应对世界贸易新格局的出现。
(一)加快推进自贸区谈判及试点
面对TPP、TTIP的不断推进和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我国需要认真思考制定积极的应对策略。首先,要加强多双边和区域贸易合作,共同构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联盟,重点加强与周边国家和欧盟的合作,共同应对美国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其次,要加快改革开放的进程,积极加强多边沟通、主动参与制定新一轮国际经济规则,从双边、多边两个方面制定更为清晰的自贸区战略和规划,加快构建“中国版图”的自贸区网络,深化与自贸伙伴的经贸合作,使我国成为世界贸易格局重构的重要参与方。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3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8个自贸区,已签署自贸协定12个,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6个。最后,在加快自贸区谈判的同时,也要借自贸区谈判为契机,通过更高标准的贸易规则倒逼国内市场的改革,并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设试点。继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方案获批后,还需进一步加快天津自由贸易园区建设方案的上报以及在现有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的基础上,推进转型自由贸易园区的试点建设。
(二)深化挖掘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潜力
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正经历着一个深度调整期,各国都在考虑如何应对日益复杂、缓慢复苏的世界经济。面对日益盛行的自贸区磋商以及以美欧为代表的TTP、TTIP等协定的开展,我国除了要加大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的协作外,还要进一步深化与新兴经济体国家的贸易和投资,为我国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提供时机与空间。同时,我国还要加强与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金砖国家的合作,加快推动钢铁、建材等产能过剩的转移,并且通过推进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带动中间产品的出口,实现产品价值链的提升,优化出口贸易结构,以防御新贸易格局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
(三)加强协调与化解贸易矛盾
美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产生了一系列的贸易争端与摩擦,这对我国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而TTP及TTIP协议又在自由贸易、金融监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环境与劳工标准等方面对我国提出高标准。因此,我国需要调整对外经济战略,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经济的协调与矛盾的化解。首先,我国作为WTO成员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组织框架内的多边贸易谈判,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向前发展。其次,要加强区域一体化的双边、多边协调,在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与东盟合作框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下,尽可能地通过对话形式化解贸易矛盾,共同应对贸易新格局的挑战。最后,可通过中美战略对话、中欧领导人定期会晤等政府首脑会议机制,加强对话与协调,从而增进互信、深化合作。
(四)支持东盟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
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东盟10国与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启动了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为代表的“亚洲路线图”,其与美国主导的以TPP为代表的“美国路线图”相互竞争。RCEP谈判的启动是东亚对“美国路线图”的积极反应,主要目的是分散和削弱美国TTP、TTIP的势力,防止被边缘化。对此,我国应进一步融入RCEP战略中,支持其对“美国路线图”采取的态度。从长远看,我国还应推动“亚洲路线图”与“美国路线图”的融合,一方面加强与TPP谈判的沟通,增进理解;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亚洲路线图”的构建,加快中韩与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等,并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