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近日,商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13]434号),就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意见》旨在改革商务执法体制,在商务系统内全面推行综合执法,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切实强化市场监管。
《意见》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强化执法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及商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履行执法职责、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等核心目标,部署了五个方面共18项具体任务。一是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强化市场监管。包括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二是改革商务执法体制,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包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等。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包括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等。四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监管信息化。包括建好用好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络,打造执法信息化平台,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等。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包括完善商务立法,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评议考核等。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抓紧将分散的行政处罚职能集中起来,由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实行集中执法、综合执法。抓紧对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原油市场、成品油市场、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领域行政处罚权限进行梳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