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长达5000多字的公报,似乎只有“土地”等少数字眼涉及房地产。但细细看来却别有门路:着力稳增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等等,都是对未来房地产制度顶层设计的指向。
在公报的文件当中,涉及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房地产行政性调控方式将弱化
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公报还指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亿翰智库董事长陈啸天等房地产界资深人士对此表示,稳增长仍将被决策层高度重视,成为中国改革发展核心基调。房地产业作为牵动全社会产业链条最多的基础性行业,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另外,将市场因素界定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非基础性作用,说明行政性调控方式将逐渐弱化。这一基调在房地产宏观调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以及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等多个领域有所体现。
房价涨跌交由市场
公报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公报还指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在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建立方面,逐步淡化行政手段,回归市场化是一个大方向。
业内人士表示,关于保障性住房问题,北京推行的自住型商品房,不但不会是短期的行为,有可能向全国推广。
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代表了一部分人购房的需求。换而言之,就是政府发力保障低端人群住房,剩下的人群去市场上买房,价格交由市场去决定。
房产税全面开征并非镜中月水中花
在公报里,业内普遍关注的房产税改革并未被提及。
但是,这也不奇怪,全会决议是纲领性的,它提出要“完善税收体制”,也暗含了要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但具体改革方案也要由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
有一点可以肯定,三中全会是深化改革的动员大会,包括房地产制度改革在内,经济领域的改革将全面有序推开,对此我们应该抱有信心。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相关准备工作也在进行。上述接近住建部人士进一步介绍,目前高层在做顶层设计中,已经开始考虑对于开征房产税获取立法支持。
城镇化建设将有重大突破
公报中另一个重点着墨的领域是城镇化改革思路。
公报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同时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最后一句表述尤其重要。此前,业内预测农用地流转将成为此次三中全会改革方案的重头戏。这一句正式表态虽未及市场预测般详细,但基调果不其然。
当然,对于此次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未来将有配套改革方案出台。业内人士认为,因为土地改革牵涉到诸多复杂问题,最有可能的方案是允许多地尝试多种形式试点,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难度仍然很大。
中国未来几年将更加注重市场化的经济改革思路,有利于房地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从行政调控的高压中得以解脱,回归供需平衡的健康发展轨迹。未来房地产业在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的大前提下,一定会有紧松不一的地区差异化思路。
但总体来说,房地产业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市场机遇,无疑巨大。这一基调,起码未来十年不会有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