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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配套改革政策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6  浏览次数:97
核心提示:10月24日,国务院参事刘坚率国务院参事室调研组与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召开座谈会,就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问题听取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凤学主持座谈会。

10月24日,国务院参事刘坚率国务院参事室调研组与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召开座谈会,就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等问题听取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凤学主持座谈会。

  今年以来,国务院参事室调研组先后赴湖北、云南调研。调研组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已基本完成,改革已获得初步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配套改革任务艰巨且非常重要。刘坚在发言中建议,接下来,要全面总结回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5年来各方面所做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提高组织经营规模,丰富规模服务形式;重视森林经营,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

  陈凤学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的核心改革工作,受益农民达5亿-6亿人。目前,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林改确权率已近99%,发证率达95%,现正在重点开展配套改革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为了更好地放活经营权和落实处置权,最终目的是确保农民收益权,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和发展林业。从这一层面来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5年来,成效显著。

  针对下一步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陈凤学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如何发展林业合作组织、如何发展林下经济、如何健全和完善投融资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林区道路建设扶持力度,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陈凤学同时建议,希望国家通过赎买、征用等方式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集体公益林收归国有,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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